记者今天获悉,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最高法院判决金少光犯绑架罪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至六年,并于2009年4月11日15时许,将小璐带到望京杨澜湖中央公园,将其诈骗入室首次饮用感冒药“白加黑”黑色片剂增值可乐。小璐醒来后,把它绑起来,贴在小璐的手机上,和姑姑通话。手机想向小璐的阿姨要5万元。因为手机没有接通,孙玉龙要求中国公安作出回应。宋永强和金少光绑架了小璐璐的现实,并帮助中国公安逮捕了宋永强和金少光,他们主人的儿子也被逮捕。庭审中,21岁的黑龙江人孙玉龙说,事发前,他和小卢一起工作,了解到小卢的姑姑从事服装生意,便合谋先把小卢倒下去,因为小卢在一起时只喝可乐,于是我们现场喝了10块黑可乐,说小卢睡着后很困,我们把他绑得紧紧的,从他脸上找了手机和44元钱,从手机里找到了卢阿姨。后来宋永强打了三次电话,但都没打,宋永强辩称是孙玉龙发现我要绑架小卢。如果他不去,他会打电话给我。他还说,现阶段审问时,他会给我和金少光每人5000元,狄少光说他对孙玉龙不熟悉。孙玉龙明白我父亲病了,所以他必须为这个计划买单。我在地下室等着他们疏远金少光的法治观,绑架别人,以此威胁财富。这一行为损害了国家人民的犯罪实力和产业实力,触犯了刑法,鉴于绑架行为并未对被害人造成严重危害,其威胁金钱和丝绸的行为也未能得逞,因此将绑架列入刑法。孙玉龙因从事心理学研究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。在刑罚执行完毕后的五年内,他再次犯下对被害人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罪行,系累犯,依法从重处罚。中国公安部门逮捕的共犯是建工。它积极回应同伙绑架的现实,被迫当庭认罪。因此,最高法院被迫依法认罪。由于金少光违法时未成年,最高法院被迫当庭认罪。因此,最高法院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减刑,宋永强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,并处人民币6000元;金绍光因绑架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,并处人民币2000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