只花了半年时间,就雇了一个年轻女子,骗了别人几百万元。近日,泉州市龙海县最高法院判处黄某有期徒刑12年2个月,并处罚金人民币25万元。去年1月至5月,被告人黄某明伙同“周飞”和台湾岛内一名侯姓女子,在台湾一家物流数据咨询公司表面雇佣被告人李某丽等9名幼女,李某丽等9名同伙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至5年8个月厦门,在福州厦门租住的一套公寓里。黄茂明对这些受聘员工进行了实践培训,当当地一名妇女用智能手机聊天,假装在台湾岛时,通过逐步收集智能手机的方式,将他们送到台湾岛,一个女人在聊天室和她的伴侣聊天,通过谈论爱情来骗取她的依赖,然后告诉他们借钱。当台湾岛内一名女子同意借钱时,这些员工将被骗女子的资料报告给黄某,黄某随后在台湾岛内遇到一名侯姓男子和一名侯姓女子。当台湾岛内一名女子再次发信息时,一名女子终于在台湾岛内遇到一名女子,根据每名被告人的诈骗案金额,黄某明按一定比例发布统计,直到去年年初。短短半年时间,李某李某等被告人骗取新台币657万余元,折合人民币约18848元(李培兴、王黔西)